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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御山坊商品退換貨須知
1. 御山坊提供商品七天的鑑賞期(如中華民國法令就鑑賞期之相關規定予以修正時,即應依修正後之內容辦理),若要辦理退換貨,請務必在收到商品後的七天內,將商品及訂貨單編號(可於會員專區做訂單查詢)寄到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9樓之912御山坊收。於收到商品後,御山坊將立即為您處理。

2. 退換貨標準:  
   a.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商品本體、附件、內外包裝、配件、贈品、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b. 請您以送貨使用之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c. 若欲退貨的商品,是屬組套模式之商品,不可單品退貨,需將套組商品一起退回。  
   d. 會員訂購後若大量退換貨,由於已造成作業上之困擾,御山坊可能會視情況對該會員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其會員資格辦理。若尚有點數則轉為公益捐款金額,不得有異議。  
   e. 會員反應退換貨原因經查證與事實不符時,若造成御山坊損失,包含但不限商譽損害等,御山坊有權對您保留法律追溯。

3. 會員於傳送商品送達當日起七日內,若察覺商品具有瑕疵或與訂購內容不符,請保留產品包裝,登入您的會員帳號,在御山坊購物網站【聯絡我們】詳細填寫,御山坊將主動聯絡協助退、換貨作業。

4. 辦理換貨僅能針對同一項商品更換,無法將商品A換為商品B。

5. 鑑賞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勿拆開使用,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6. 辦理退換貨時,若商品有下列情形者,可能會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將影響退貨權利的行使或需負擔毀壞之費用。因此若您在訂購商品前或收到商品後,希望更進一步了解商品的使用方式,或對該產品有任何疑慮,請先進入御山坊網站【聯絡我們】功能留言與客服人員連絡:  
   a. 除了瑕疵商品,退回之商品已拆封(即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b. 商品上有不可清除的髒污或痕跡。

7. 換貨進度查詢  
   a. 當御山坊收到會員寄回的商品後,會在7-10天內發出E-mail通知,若超過此段時間仍未收到E-mail,請使用御山坊網站【聯絡我們】功能提供訂單編號、退回的商品名稱、掛號(或快遞)號碼,以便客服人員查詢確認。  
   b. 換貨時間約為御山坊收到寄回的商品後的3-5個工作天 (若商品無現貨庫存,則需等候商品調貨時間),我們會將商品寄送至會員下訂單時所留的地址。

8. 退款查詢於收到您的包裹後,辦理退款作業需約1週的時間,退款成功後,御山坊會發送一封退款通知信函至會員的信箱。  
   a. 使用「線上刷卡」的訂單,退款金額會直接退至會員下此訂單時所使用的信用卡中。退款結果會以E-mail通知,若退款成功,一般可於下一期信用卡帳單看到此退款(依信用卡結帳週期而定)。  
   b. 其他付款方式的訂單,退款金額會直接退至會員指定帳戶,退款結果會以E-mail通知。